各区发改局,各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联动机制,使终端销售价格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促进我市管道天然气事业健康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