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关于同意省审计厅收取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的通知
佛发改收函〔2015〕38号2015年4月30日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市审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省审计厅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5〕8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省审计厅
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
粤发改价格函〔2015 〕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