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11日
施行日期:2004年10月11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2002年10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04年10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