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发文日期:2013年11月15日
施行日期:2014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2013年1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