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16-04-19
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19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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