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汽车/配件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
发布日期:2019-07-10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2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2019年6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名称“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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