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南通市交通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2-13
政策正文:
题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6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名称“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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