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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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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郑州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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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1992年3月14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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