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来源网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12-13
政策正文:
(2007年9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公布,自2007年10月8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3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2012年4月3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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