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审计局、市土地储备工作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7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乌鲁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