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8-23
收藏
政策正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中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决定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2-12-27
法规与标准处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1-11-16
法规与标准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3-02-24
法规司
【有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3-11-1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900-01-01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