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产权处发表项目类别:企业认定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陕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08-15
政策正文:
各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在按产权关系向省国资委上报备案材料时,应同时填报国有单

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备案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二、国有单位通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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