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来源网站:贵州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3-11
政策正文: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 一 )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 ( 含县处级副职,下同 ) 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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