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佛山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常规能源/电力节能环保新能源
发布机构: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12-29
政策正文:

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规定,在落实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参考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同步实施我省气电容量电价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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