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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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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来源网站: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海洋产业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港口管理局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
政策文号:交通部令2005第8号
发布日期: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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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不包括吉林省的港口)港口向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进出口的货物和集装箱(另有规定的除外)计收港口费用,均按本规则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货物和集装箱运输,除另有规定的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 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 (一)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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