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修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市港口管理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政策文号:国务院令第561号
发布日期:2012-03-21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海事管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