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11-01
政策正文:
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

发文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文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139号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三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决定》修正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重新发布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市长李鸿忠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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