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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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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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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
发文时间:2004年12月10日
文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139号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三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决定》修正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重新发布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市长李鸿忠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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