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5月1日施行,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