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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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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广东省文化厅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
政策文号:文号22849
发布日期: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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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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