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山东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2-26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7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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