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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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3-17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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