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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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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传媒产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类别:
标准化
所属地区:河南新乡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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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2007年12月20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发布根据2015年8月28日《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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