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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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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传媒产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标准化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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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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