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来源网站:河南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教育部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3-07
政策正文: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2年10月1日国务院令第364号发布)

  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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