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网站: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省国资委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企业上市/培育产业转型/升级
所属地区:江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4-25
政策正文: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管理,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稳定,防范国有单位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有单位是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范围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 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受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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