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有效]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
/
[有效]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生物/医药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标准化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0-21
收藏
政策正文:
(2018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根据2021年8月1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2-19
市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2022-01-18
市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
2022-12-08
[有效]嘉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16-06-09
[废止]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01-07
市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