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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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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市政府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07-11
收藏
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06-07-11 00:00信息来源:市政府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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