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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贯彻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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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贯彻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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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06-11-02 00:00信息来源:市政府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工伤〔2006〕90号)精神以及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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