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发布日期:2005-12-02
政策正文:
(2005年12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发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区域界线包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州、市(地级市、自治区直辖市)、地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州地级界线);州、市、地内县(市、区)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县级界线);县(市、区、自治区直辖市)内乡、镇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