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05日
施行日期:2020年02月0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已经2019年12月5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宜居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