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含铅焊锡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2011〕号
发布日期:2011-07-11
政策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4〕285号

关于含铅焊锡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你局《关于含铅焊锡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等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苏环法〔2004〕1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法律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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