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6-29
政策正文:
新发改规划〔2017〕891号

巴州、克州人民政府,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有关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方政府是制定和执行产业准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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