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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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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产业申报/资助
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新疆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4-24
收藏
政策正文:
新发改农经〔2015〕1293号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1〕170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水利厅
2015年4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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