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5-12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56 号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10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0月29日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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