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标准化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8-01
政策正文: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012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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