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法制司项目类别:标准化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卫生部令第85号
发布日期:2012-06-12
政策正文:

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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