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资助申报扶贫脱贫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发布日期:2006-07-27
政策正文:
(2006年7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发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门机构。

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

第三条 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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