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01-01
政策正文: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9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公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

第三章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制造与使用

第四章 放射性物品的运输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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