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新建法函〔2019〕39号)、《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的公告》(2020年 第92号)有关要求,我厅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的工程建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