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