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第1号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18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陆 昊
2018年12月27日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2018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