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我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