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喀什市设立西公园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新政函〔2016〕10
发布日期:2016-01-11
政策正文:
新政函〔2016〕10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你地《关于喀什市设立西公园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喀署发〔2014〕2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喀什市分别从现吾斯塘博依街道办事处、夏马勒巴格镇和色满乡划入部分区域,设立西公园街道办事处,隶属于喀什市人民政府管辖,街道办事处驻夏马勒巴格路99号(原色满安居小区文体活动中心)。

吾斯塘博依街道办事处划入第一块区域界线走向为:由色满路与天山南路交汇点起,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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