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新政函〔2016〕4
发布日期:2016-01-10
政策正文:
新政函〔201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撤乡建镇的请示》(伊州政〔2014〕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建制,设立窝依莫克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

布尔津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土地资源集约优化原则,认真执行窝依莫克镇政府驻地总体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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