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网站: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知识产权
金融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3-13
收藏
政策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03-08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01-20
法规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900-01-0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1-28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9-03-13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