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
(一)强化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