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9〕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十大“川字号”产业耕种收等环节机械化短板加快补齐,农机作业“宜机化”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