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乡村振兴
所属地区:海南三亚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5-27
政策正文:
(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