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来源网站:海口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海口市教育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6-02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二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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