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来源网站:海口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海口市教育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6-02
收藏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二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_相关附件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2004-06-23
海口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16-01-08
海口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13-08-09
海口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12-04-16
海口市教育局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2017-06-20
海口市教育局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